连锁安排的分类

发表时间:2024-03-30 12:31:05 来源:食尚健康

  榜首,按业态进行连锁店的安排分类。不同的业态,如便利店、超市、百货店、快餐店因为其详细事务内容不同,因而其详细安排办法也有所不同:便利店、超市、百货店往往以收购、配送、出售来进行安排;快餐店往往有加工中心或中心厨房,也或许由分店向总店所引荐的供货商进行收购,因而不设中心收购部分。便利店安排在其连锁总部内各部分设置相对较少,并且人员也少,产品部往往不再进行过细区分;超市连锁总部内各部分设置要比便利店多,人员也相对多,对各类产品接着来进行区分;百货店连锁总部内部分设置较多,人员也多,对产品部要进行进一步的详尽区分。但不管业态怎么不同,连锁店总部一般设有财政、人事、营运、开发、产品五大部分。第二,不同连锁形状导致连锁店采纳不同安排办法。世界上大多数大型连锁店是复合型的连锁系统,即在一个连锁系统内一起具有正规连锁、特许连锁和自愿连锁三种办法。这种复合型连锁最常选用的办法是正规连锁的安排设置及其功用,一起在每一部分增设担任特许连锁,自愿连锁事务的专职人员即可。但是也可考虑选用相似事业部制的连锁安排,即在最高办理层下别离建立正规连锁本部、特许连锁本部和自愿连锁本部,别离担任规划与履行相应的事务。大型连锁往往是多业态连锁,因而最高办理层可以对不同业态采纳不同连锁办法,以必定的业态作为安排规划的起点别离建立超市连锁总部、便利店自愿连锁总部和快餐店特许连锁总部。第三,可以按规划对连锁店的安排进行分类。小规划的连锁店可以运用直线型安排,由总司理一人担任一切总部事务,各分店司理对总司理担任,财政功用由财政专业技术人员或总司理本身承当,而产品之收购、新店之开发也皆由总司理一个人担任。这种安排办法尽管专业分工较差,但因为承当首要职责的总司理往往便是连锁店的一切者,并且精通事务,因而能承当起小型连锁的中心办理使命,并且决议方案快,操控及时,人员少、效率高。但当连锁店运营的产品种类继续不断的添加,分店数目继续不断的添加时,这种办理形式将无法习惯。

  第四,按区域对连锁店安排进行分类。关于当地化的或运营分店会集在一个区域的连锁店,其安排形式可采纳二级形式,即“总部一分店”;关于全国性连锁安排,因为连锁店散布规模广、数量较多,因而,宜选用三级安排形式,即“总部—区域办理部—分店”。在三级办理中,本部,即总部的部分功用搬运到区域办理部的相应部分中去,与总部对应的功用部分部分功用被搬运后,首要承当对方案定制,监督履行,和谐各区域办理部同一功用活动,辅导各区域办理部的对应活动。区域办理部实质上是总部派出的办理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仅有办理与履行功用,在大多数问题上决议方案仍由总部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