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食品抽检33大类共12759万批次

发表时间:2023-12-13 00:19:26 来源:食尚健康

  安全抽检计划涵盖33大类食品、132个食品品种、203个食品细类,共抽检127.59万批次。食药总局关于印发2017年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要求的通知。

  从食品品种方面,要覆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豆制品等33个大类、132个品种、203个食品细类;从生产经营业态方面,要覆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网络销售、进口食品等不同业态。

  总局本级抽检3.14万批次,其中计划性抽检2.7万批次,专项抽检0.44万批次。

  省级局抽检47.95万批次。其中总局专项转移支付21.2万批次,各省级局匹配26.75万批次。

  市、县级局对食用农产品抽检76.5万批次。。市级局应根据食用农产品批发商业市场的交易数量和季节特点等按比例确定抽样频次和数量,原则上每户入场销售者每月至少抽检1批次。县级局应每周抽检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原则上每月至少抽检20批次,全年不少于240批次。

  抽检数据均应严格依规定的时限和规范要求做报送。总局本级、转移支付任务及省级局匹配任务抽检数据应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市、县级局食用农产品抽检数据应报送至“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食用农产品直报模块。

  各承检机构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别的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报告。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收到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后,应根据总局相关规定,及时启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的核查处置,并将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填报“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收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有几率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程序。

  总局要求每周公布本行政区域抽检信息。公布内容有产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产品信息。其中,产品合格信息最重要的包含标称生产企业名、地址,被抽样公司名称及所在省份与产品的名字、规格、生产日期/批号等,并需注明该产品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这类的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不合格产品信息最重要的包含标称生产企业名与地址、商标、产品的名字、生产日期或批号、规格型号、被抽样公司名称与地址、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和检验项目等,同时能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风险解读。上善传播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