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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大姐在一家凉皮店上班她发现店家使用可怕的调料包

发表时间:2023-11-12 09:30:14 来源:品牌专区

  河南,郑州。常大姐在一家凉皮店上班,她发现店家使用可怕的调料包,她担心顾客吃了会出问题,便向店家反映,店家却说她多事,开除了她,她觉得此事非同小可,进行了举报。

  常大姐在这家凉皮店已经工作了半年了,她很珍惜这份工作,所以对待工作都是认认真真,容不得自己有半点闪失。她以为只要自己努力工作,就可以长期做下去,可她没想到,因为这件事情被开除了。

  当时常大姐像平时一样,为顾客调拌凉皮,由于不是很忙,所以在调拌凉皮之前,常大姐先准备好要用的调料包。出于对工作的负责,常大姐看了看调料包的生产日期,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了她一跳,这些调料包竟然过期了一年之久。常大姐发现问题之后,她害怕如果接着使用这些调料包,出了问题可不是小问题,于是赶紧向店家反映。本以为把问题反映之后,店家会扔掉这些过期的调料包。可没想到,当常大姐把这个问题反映给店家之后,店家却对常大姐说多事,随后对此事置之不理。常大姐觉得,店家肯定知道这些调料包已经过期了,但是为了节省成本,还在继续使用。

  常大姐觉得,如果继续使用这一些过期的调料包,顾客出吃出问题,那可不是小问题,于是她打算好好劝店家,可是没有想到,自己还没有劝店家,店家就把自己强行开除了。

  常大姐得知自己因为此事被开除之后,她又委屈又气愤。她委屈的是自己工作上也没什么失误就被开除了。气愤的是店家还会接着使用这些过期的调料包。

  王大姐觉得食品问题大于天,虽然自己被辞职了,但是也不能让他们继续使用这一些过期的调料包,于是她找来了调解员,揭露店家的行为。

  常大姐带着调节员来到该店之后,直接打开大厅的一张椅子,从椅子底下拿出八大包调料包,一看这些调料包竟然过期了一年之久。而常大姐表示,这只是一部分的调料包,别的地方还有很多。

  店家看到常大姐的行为之后,进行了阻止和解释,他说,这都是他们不要的调料包,他们放在一起就是准备集中丢掉的,只是还不来得及处理。

  并且店家还表示,常大姐主要是因为自己旷工被辞退的事情,记恨在心里,所以过来找店里的事情,想诋毁他们店。

  常大姐听到店家所说的话,瞬间就激怒了,自己从未旷工,现在却安上这个理由辞退自己。并且自己的行为并不是抵毁,为了验证自己所说所做的是事实,于是常大姐拉着调解员打算进入后厨。

  但是由于后厨只允许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进去,所以调解员不方便进去,因此他联系了市监局。

  很快市监局的人也赶了过来,他们根据常大姐的描述,对该店进行了调查。并且他们在后厨的架子上,也发现了很多调料包,而这些调料包有过期八个月的,半年的,也有一年之久的。

  该店除了使用过期的调料包,他们还发现很多问题,由于使用过期食品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所以市监局对该店立刻停止营业,加强整顿,并且还对他们进行了处罚。

  店家使用过期的调料包,很明显是犯法的,常大姐因此被辞退,也是该店违法辞退。

  《食品安全法》第12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

  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由于该店使用大量的过期调料包,并且过期周期很长,属于情节严重,除了罚款之外,应当吊销许可证。

  二、如果消费者由于食用过期的食品,出现严重的人身损害,那么生产者或经营者将会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143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导致非常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导致非常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很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 店家由于常大姐反映过期调料包的事情辞退常大姐,这属于违法解雇员工,应当赔偿常大姐的损失。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食品问题关系着消费者身体健康,所以对于使用过期食品,过期调料包的这些行为,要进行严厉处罚。